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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二章 荧光灯

第六百二十二章 荧光灯 (第2/2页)

在美国留学时,虽然只学了半年工科就改学文科,但胡适一向崇拜科学,只是自己并非搞科学那块料。他不止一次说过,学自然科学是“活路”,钻故纸堆是“死路”。
  
  而现在北大的不少老学究,仍然在坚持不懈地钻故纸堆,这也是蔡元培极力引进新人想改变的。
  
  陶行知笑道:“我记得在哥大时,适之说过要二十年不谈政治,看来要在文化上发力。”
  
  胡适说:“政治革新之基础,是文化的革新,不然都是空中楼阁。”
  
  李谕说:“你的信心听起来很足嘛。”
  
  胡适拿出一本随身日记,指着最近的一行字说:“这是我在北上时想到的。”
  
  日记上写的是英文:“Youshallknowthedifferencenowthatwearebackagain”。
  
  李谕认识这行字,翻译成中文是“如今我们回来,你们请看分晓”(胡适后来改译为“如今我们回来了,你们请看,要换个样子了!”),但李谕不知出处。
  
  陶行知却知道:“荷马史诗?”
  
  “对,出自《伊利亚特》第十八章,它诠释了我的使命,”胡适说,“我在上海时,没有看到任何新气象,专门去了一场上海大舞台,也仍旧是老演员。这个大舞台就像中国的缩影,招牌是新的,房子是新的,座位和布景都是新的,但唱的还是老戏,做戏的还是那几张老脸。”
  
  陶行知说:“祝适之兄在北大做个新面孔,一扫文坛浊气。”
  
  胡适底气十足地说:“我一定要让那些‘桐城妖孽,文选谬种’认识到文学革命之力量。”
  
  “桐城妖孽,文选谬种”是白话文运动中贬抑文言文的说法,由钱玄同首次使用。
  
  白话文运动中,钱玄同一直很激进。其实他古文写得非常好,不输桐城派,却坚定支持了白话文。
  
  陈仲甫、胡适、钱玄同在《新青年》中,将矛头直接对准旧文学,把桐城派的归有光等人称作“十八妖魔”,强力批判桐城和文选两派。
  
  “目桐城为谬种,选学为妖孽”成了人们的共识。这两句口号由于指明了文学革命的对象,深受欢迎,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
  
  李谕笑道:“文坛真是如同斗兽场,太精彩了!我这边就没如此激烈的画面,最多孔教支持者发几句不着边际的批评科学的话,我已懒得回复。”
  
  陶行知叹道:“这帮孔教分子,完全是在败坏孔老夫子的名声。”
  
  “一并击破就是!”胡适说,“我早就料到会有不明是非之徒,和他们斗争,必须坚决。”
  
  胡适决心真的不小,专门写过一首《沁园春·誓诗》:“文学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
  
  胡适想拉上陶行知一起:“行知,你也来北大吧。在哥大时,杜威教授对你的评价甚至超过我。”
  
  “不能所有人都扎堆吧?我还是返回南方,”陶行知婉拒道,“这次来京城,我还有一件事,要和蔡校长聊一聊成立中华教育改进社的具体细节。”
  
  陶行知和蔡元培搞的中华教育改进社,主要为了反对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收教育权利,推动教育改进。
  
  ——相当有先见之明。除了李谕这种穿越者,能看到这一点的人屈指可数。
  
  他们既不像一些人那样闭门造车、排斥外来文化;也没有丧失自我、只唯西方文明马首是瞻。
  
  李谕留两人吃了顿饭,他们便一起前往了北大。
  
  ——
  
  最近的《新青年》杂志越发鲜明地主张“科学与民主”两杆大旗,不时提到李谕大名。
  
  看了最近几期后,李谕总感觉差点意思,终于忍不住来到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绍兴会馆旁的补树书屋。
  
  这里是周氏兄弟的住处。
  
  院内原有一棵大楝树,被风刮倒,又补种了槐树,故名“补种书屋”。鲁迅后来在《呐喊·自序》中说:“相传是往昔在院子里槐树上缢死过一个女人的,现在槐树已经高不可攀了,而这屋还没有人住。”
  
  “周老弟,”李谕进门道,“我给你带了两条好烟。”
  
  鲁迅讶道:“李谕先生,您怎么来了?”
  
  “我来不行吗?”李谕说,然后向屋里看了看,“你弟弟不在?”
  
  鲁迅说:“他被北大招为了欧洲文学史与罗马文学史的教授,今天正好有课。”
  
  周作人每周去北大上三学时课,月薪二百四十大洋。
  
  李谕把《新青年》放在桌上:“你应该看过了,他们虽然倡导白话文,但还没有几篇像样的白话文学能拿出来。”
  
  “确实,”鲁迅说,“大部分还不如院士先生的星战和异形。”
  
  “那不是严肃文学,纯粹是娱乐性,”李谕说,接着问道,“你还在抄古经?”
  
  鲁迅点点头:“是的。”
  
  李谕问:“抄那些有什么用?”
  
  “没有什么用。”鲁迅说。
  
  “那你抄它还有啥意思?”
  
  “没有什么意思。”
  
  鲁迅的回答非常鲁迅。
  
  李谕立即说:“所以说嘛,你自己可以写点文章。”
  
  鲁迅点燃了一支李谕拿来的中华牌香烟,深深品了一口,张口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不久都要闷死,然而从昏睡进入死灭,却也并不感到死的悲哀。现在若大嚷起来,惊醒了少数几个人,让他们承受无可挽救的临终苦楚,这样对得起他们吗?”
  
  李谕说:“可以想得积极一点,既然有几个人起来,就不能说一定没有毁坏铁屋的希望。现在缺少的,是呐喊之音。”
  
  鲁迅在北洋政府教育部已经当差了五六年,多少有点混日子的嫌疑。他再次用力抽了口烟,“好吧,我试着呐喊两声,就是不知道写出来的东西如何,千万不要投稿无门。”
  
  他不是第一次提笔作文,但写白话文确实头一遭,不知道效果会怎样。
  
  李谕又拿出一个盒子,“里面是上等的派克钢笔和墨水,送给鲁……树人兄弟用。”
  
  鲁迅看了眼手里的烟卷:“我觉得还是这个最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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