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抓小偷(十) (第2/2页)
说完,也不管目瞪口呆的柳鹏程和一脸疑惑的于大队,马上打开门出去,喊道:“那谁,啊,小冯,你赶紧去小卖店买瓶可乐去。快去,回来我给你钱。”
等到柳鹏程拿到一瓶百事可乐的时候,王所长找的刘壮也来了。大概三十多岁,身体非常结实,一进来就笑着说:“王所,我来了,你找我啥事儿?”
刚才王所已经介绍过这个刘壮,前面说过,派出所认识的人有两种,第一种是大家都认识的,第二种是经常惹事或者容易惹事的。刘壮大概属于第二种。
为什么是大概呢?因为这人平时表现还是不错的,他是水泥厂的工人,水泥厂转制之后,他不是技术工种,年龄也不小了,就下岗了。
没想到下岗倒是把他成全了,他媳妇的舅舅家是农村的,那边的西瓜不错,于是他每年夏天就去倒腾西瓜在市里和周边的城市卖。忙乎几个月能把一年全家的嚼用都赚出来还能攒下一些。还买了他单元的一个一室房子,出租赚钱。
这人也是个热心肠,左邻右舍有什么事情,尤其是干点体力活儿帮着抬东西什么的,他保证到。笑呵呵就帮着人家把活儿干了。
但是吧,这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酒品极差。
一喝酒就不是他了。打架砸饭店包房骂过路行人那都是小事!有次他喝多之后吧自己扒了个熘干净儿差点没冲女澡堂子里去!
就这次,拘留了半个月,险些没劳教。
辛亏有人给他作证,他是要去洗澡,就是脱衣服脱早了,在饭店包房就脱了,谁也拦不住,那天是他光着在大道上跑,他几个朋友抱着他的衣服在后面追。他跑进了浴池又晕头转向的走错了地方。这真不是耍流氓!
这么个人,派出所不认识他都难。
王所说道:“你坐吧,这是刑警队的于大队,这是省厅的柳警官。她们有事问你。”
一听王所的介绍,刚坐下的刘壮又站了起来:“两位领导好,两位领导好,不知道两位要问点什么啊?”
于大队说道:“马英秀,你认识吧?”
刘壮一听这个名字表情就有点不自然:“认识,认识,她租的我的房子。”
于大队又问:“我问你,她过年是在哪过的?”
刘壮挤出一个笑容:“就,就在这里过的,在我租她的房子里过的。”
于大队继续问:“她和谁过的年你也知道吧?”
刘壮说道:“就是她那个老姘头,好像是什么地方当电工的,还有那男的的弟弟。堂弟吧,再就是她和她儿子。”
柳鹏程似笑非笑地问:“你都知道她们家过年都有谁,那你肯定知道那天出了啥事儿吧?”
刘壮咽了口吐沫:“我知道我办的事儿不地道,可是,这不是我喝点酒吗,平时我都戒酒了,就怕惹祸,过年总得喝点啊。
再说那也不怨我啊,哪有大过年的还欠着我房租的。她说她的钱是因为儿子惹祸交罚款了,可是罚款不是我罚的,那小子不学好耍钱也不是我带着去的。关我什么事儿啊!就这点事儿怎么还又刑警队,又是省厅的啊!我没这么大的罪过啊!”
王所长一听就知道这小子又惹祸了,一拍桌子:“好好说,你到底干什么了!”
刘壮吓得一激灵:“我,我也没干啥,就是大年夜的时候,把她家保险丝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