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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楔子 (第1/2页)

笑谈红尘千秋事,醉看诛仙万古情
  
  一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让百二十回的《红楼梦》摇身一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出现在诸位面前,会是怎样一种情况?
  
  首先,我想“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这两句话首先便要失真了,毕竟如今的网络写手说多如过江之鲫,各种体裁、题材的小说纷纷推出,浩如烟海,灿若星辰。单就读起来痛快过瘾,热血沸腾而言,《红楼》是没法跟时下的网络小说比的。
  
  红楼固然精致唯美,韵味悠长,但更多的读者只喜欢血雨腥风,快意恩仇的江湖对决。
  
  尤其是,红楼的后四十回是无法与前八十回相提并论的,这不是我在这里造谣生事,而是有公论的,学术界普遍如此认为。
  
  我想,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半部经典,是很难被拥有其目前的地位的——太监文学本身就是把双刃剑,因为环境、社会风气等缘故,甚至会带来截然相反的后果。《红》诞生于清末,可以很红,但如果诞生于今天,只怕就该改名为《黑》了。
  
  这个时代过于喧嚣,这个社会过于浮躁!
  
  二
  
  设身处地,平心而论,作者写每一个字都是经过考虑的,即便再不负责任的作者也是如此。读者读一部小说,却往往是一目十行,只是追求情节的紧张与刺激不说,还往往以自己走马观花留下的印象,断言一部小说优劣,并强调大家都是如此观点,这让笔者感到啼笑皆非。
  
  笔者偏执的认为读书绝对需要静心,需要投入,方能品出个中滋味。
  
  网络从来都是扼杀经典的摇篮,表现有二,一者:流水作业,批量生产,快餐式的服务,失去了适宜的土壤,如何能生出经典?二者:即使稍微有点意思、有点内涵的作品,也被“网络也能产生经典”这样的魔咒扼杀,随风飘散了!
  
  恕笔者狂妄,正是要挖掘这样一部有点意思,有点内涵的作品,网络奇幻小说:《诛仙》!
  
  三
  
  萧鼎能与金庸比才气吗?《诛仙》能与《天龙》争成就吗?
  
  当笔者在论坛上提出这个观点时,被人无情的耻笑。而耻笑笔者的,正是《诛仙》最铁杆的粉丝。看到他们笑,笔者跟着也笑。
  
  可爱的诛丝们,可爱的年轻人,我们都太谦虚了,我们都被传统严重束缚了,我们看到了自己的短处,却惟独看不到自己的优势。突然想起小时候的一句儿歌,我们都是稻草人,一不能动,二不能笑,三不能露出大门牙。其实,久而久之,被压抑的久了,也就习惯了,没有心,没有肺,听学者谈经论道,惟名家马首是瞻。反过来却要告诉更小的孩子,谦虚,慎言,趱越的话不能说,过分的事不要做,否则,惹人耻笑!
  
  岂不知,《诛仙》要打破的正是这些,要寻找的也正是“自我”。
  
  张小凡,一个寻梦的孩子,一个想通过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看清这个世界的孩子,义无返顾的,踏上了寻找自我的旅程!
  
  从此,霜刀风剑,从此,烈火焚心!
  
  一个人,一根烧火棍,孤独的面对了整个世界。
  
  四
  
  金庸浩瀚如大海,以武侠小说这样被主流文坛所不屑的文字成就了半门学问。因为,金庸写的是武,是侠,是江湖,是恩怨情仇,阐述的,却是人性。
  
  比之《金著》浩瀚沧桑的历史背景,博大精深的国学底蕴,《诛仙》就如牙牙学语的孩童,永远都无法望其项背。但笔者仍要把《诛仙》与《金著》拿来比较。
  
  因为,《诛仙》是在用自己的方式,阐述人性。
  
  一个国学大师眼里的世界和一个愤青眼里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天龙》是典型的佛学小说,刻画出了惟妙惟肖的众生相,陈世骧老先生就曾为他提写了“无人不冤,有情皆孽”这样的经典评价。《诛仙》没有这么伟大,只是讲述了一个愤青从觉醒到反思,再到探索,直至认清自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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