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别了,鲍昌 (第1/2页)
鲍昌去了,我很哀痛。
我认识鲍昌很晚。虽然1957年报纸上曾宣布我和他同属一个“反党集团”,而且都是“要犯”,我和他初次见面却是20余年后大家都“改正”了的时候。真正认识他则是1985年初同时调到中国作协书记处以后。
这四年我们在一起相处很融洽。
鲍昌有学问,当过大学的系主任。他研究历史,研究美学,研究文学,都有理论专著;鲍昌有才气,他写长篇、中篇,短篇,都有成绩。不幸的是他还有做组织行政工作的才能与经历,为此才调到中国作家协会当了常务书记。
作家协会的工作对于全国文学运动的发展与制约,对谋求作家福利,有作用也有限度。从一个组织来讲,工作做好是应该应份的,做不好受批评责难也理所当然。作为工作人员个人对这一切负有多少责任及持何种态度,则因人而异。鲍昌在这方面,称得上“忍辱负重”。常务书记的工作无所不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天天坐班。经济行政、理论创作、内事外联、会议诉讼,事务之繁杂,头绪之纷乱,决非外人所能想象。人无完人,谁也不是三头六臂,何况一个书生,差错是难免的。即使是别人出的差错,常务书记作检查也责无旁贷。人们都痛恨官僚主义,值得高兴的是责备文化团体的官僚主义比责备有权势的部门安全得多,所以他就有机会听到较多的批评甚至责难。张三得了奖,可以骂成走了作协后门,作协负责人可耻;李四没得奖,可以骂作协领导存有偏见,可恨;分房子、评职称、入会、出国,都有争议,都有矛盾,这一切最后全归到常务书记身上,他们要去解释、检查、交代。不仅任劳,而且任怨,有时,也会有些出人预料的横祸。有次作协办的一本刊物上发了篇年轻人的作品,惹得一些人恼怒了,指名作协负责人前去“解释”,鲍昌他去了半日,回来时面无人色。我问他:“怎么样?”
他小声说:“重温了一下受围攻,挨斗的场面。”
他苦笑了一下,把桌上两份报纸推给了我说:“我们这么干,可你瞧人家还说什么?”
这两份报纸,一份是国内的,上边有人写文章说作协是个名利争夺场,一些人在这儿抢着做官,表示嗤之以鼻;另一份是国外的,又有人在那里说:“作协的领导人有的也曾是作家,所以迫害作家更有办法。”
我说:“怨谁呢?你当教授,当学者,当作家,那样也能混碗饭吃,何苦来干这个?”
“不就是还有点共产党员的党性嘛!不就是服从组织决定嘛!”说完叹口气。
话,说完也就过去了,第二天他仍然如常的处理工作。不仅如此,当我在一份向理事会作的书面发言中提出辞职时,他正色地劝阻我:“把这一段划下去,不然我不同意发。我们是党员,作协的工作总要有人作,我们问心无愧就完了,别的不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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