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身份 (第2/2页)
确实,面对一位经验丰富且狡诈的罪犯,如果妄断他的动机,或许会造成更大的祸源。任何一点的线索的放过,都可能造成再一次满盘皆输的结局。
只要有那个名字在,所有人都不可能放任自己按照既有的思路往前走去。因为黎明本就是一个超出常理的凶手,虽然有客观规律的存在,但他的做法超出客观规律也不足为奇。
梁安适才开口解答:“关于那个女孩在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其实就是黎明。”
会议室寂静了数秒。
“什么意思?”邵梓有些疑惑的开口。
“无论事实如何,我们怎么想,那位差点杀死现在仍在被抢救的姚胜海姚先生的嫌犯,这个人就是为了于宣仪而犯下的案件。”梁安缓缓开口。
乍然从别人口中听见于宣仪的名字,而不是什么“女孩”之类的代称,陆遥不自觉的打了个激灵。
她自己是因为一些私事觉察出其中的联系,虽然因为信任不觉得于宣仪会是那样的凶手,但也不至于把这些无凭无据的时拿出来给同伴作参考。倒不是陆遥因为所谓“信任”而不想给于宣仪添麻烦,而是因为这种事说出来也没什么实际价值。
毕竟说到底,不过是个人感觉。
但梁安其实也没把话说四,毕竟他讲的是“于宣仪扮演黎明”,而不是“于宣仪就是黎明”。
想到这,陆遥转了转眼珠,用手不着痕迹的敲了敲自己的屏幕。
她其实也有自己的一套不负责任的理论。但介于不负责任,也不便说出口,需要先找到支撑的依据。
一切又被另外一个人收入眼底。
“这个犯人刻意把于宣仪这位和姚胜海有仇的小姑娘诱引到现场,然后实施杀人计划,留下一个身份最符合杀人犯特征的线索。这个人其实把矛头指向了于宣仪本人,实际上却又暧昧的打着‘为她报仇’的旗号行事。”
梁安看了一眼贴在白板上的预告函复印件,镇静道。
“但因为陆遥和那位姑娘的相遇,这份嫌疑最后实在不太重要。然而只要关注过黎明相关的案件,必然知道黎明一般并不寄送预告函,而是以在现场宣告被害人罪行的方式进行‘演出’。那这场戏码也许并不是为了惩戒,而命案——呃,没有成功的命案本身就是告知的行为本身。叫来警察,也只是为了作为现场见证,让人第一时间发现这件事有所端倪。”
陆遥愣神,突然开口:“也就是说,凶手想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告诉警方于宣仪就是黎明?”
“或者说,凶手认定了于宣仪就是黎明。”梁安一叹,“不管怎么样,我们后续的计划都会和这个姑娘有关。陆遥,我没想到你居然认识她,也许这个案子又要麻烦你多一些了。”
陆遥眨了眨眼。
毕竟如果毫无所图,谁又会平白无故的去构陷一个无本就显得可怜无辜的女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