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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送个功劳给刘奇

第七十章 送个功劳给刘奇 (第1/2页)

他也不想想,刘政会作为一个大都督、刺史,又岂是他一介白身能够指挥和安排的,小小的配合了他一下,就已经是很给面子了,在还是看在敖浩的才能上,所以上位者的心思下位者永远猜不透的。
  
  “既有此事,不若小友便以酒为题再做一首,宴席嘛又岂能无诗助兴,诸位以为如何?”果然刘政会要求敖浩作诗,怕他推辞还抬出了在座的宾客施加压力。
  
  席间众人附和起来,反正又不是让他们作诗,况且也想看看敖浩的才能,甚至有希望敖浩当场出个丑的。
  
  “小子不才,但既然是州牧所命,小子便只好献丑了。”敖浩认为刘政会有意为难,心中有气,连称呼都改了,知道躲不过去,干脆大方的答应下来。
  
  从坐席上走出来站在中间,敖浩开始背着一只手,踱步做思考状,其实哪里需要思考,他所记得的诗词不说三百,起码二百九十九首是有得,不过是做下样子,免得别人以为很容易,那以后的麻烦才是不断呢。
  
  别人是七步成诗,敖浩来回踱步都不止七趟了,好在大家都不着急,喝酒的喝酒,吃菜的吃菜,不时的往敖浩看上一看,唯独敖浩自己带来的人在为他担心,都没有心情吃喝。
  
  “有了,”忽然敖浩右手握拳,与左掌拍击了一下,欢喜道。
  
  大家的目光立马就集中过来,都停了其他的动作,期待着敖浩会做出什么诗。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敖浩朗声吟道,这首诗原本是秋瑾所作,秋瑾,女,祖籍浙江人,清末革命烈士,近现代诗人,虽然是女子,但她宣称:“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所以诗词较为豪放,这首《对酒》便是秋瑾的代表之作,敖浩此时拿来,虽不应景亦不应情,但起码这种气势却能压住阵脚。
  
  本来敖浩还想改动一下,将首句改成“不惜千金买玉樽”,为自己的玻璃杯造势,但考虑到对秋瑾的尊重,以及修改后也没有原句押韵,所以最终便没改动。
  
  果然在场众人都被这首诗的豪情所感染,大呼小叫赞好,敖浩脸面微红,冲四方行礼,谦虚道:“献丑了。”
  
  刘政会在上面,心中尤为喜悦,本来只是听到前一首“葡萄美酒夜光杯”,所写的征战沙场的情景,让他心有所感,他是一个武将,早先南征北战,对豪放的诗句更有感触,临时想要敖浩再做一首,没想到,这小子还真做出来了。
  
  现在听了这首诗,再联想到敖浩武艺不凡,刘政会甚至以为敖浩有心从军,心中哪里能不喜欢,这可是个好苗子,再过上几年入了军,不难成为一个好将领,看向敖浩的眼神更是亲切了。
  
  李各等三位王子也是目光齐闪,更加认定了敖浩的才华,本来被父王派到这里,还要向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孩童求学,李各心中是一万个不愿意,但能出宫游玩的**又让他妥协了,现在听到这两首诗,才让他有了些认同感。
  
  看到群情激动,敖浩还担心会被要求再做一首,好在大家似乎知道做诗的难度,没有再为难他,才得以退回座位。
  
  有了敖浩的诗作为宴会的助兴剂,所有人都活跃起来,一时间觥筹交错,好不热闹,三套礼物只开了一套,余下的两套没有再打开,也无人关心了,反倒很多不认识的人频繁向敖浩举杯示意,相互之间更是讨论不绝,话题总是绕不开敖浩去。
  
  刺史府的酒自然是好酒,叫什么敖浩不知道,问过刘玄意才知是黄陪酒,这在当时算是最好的酒之一了,色做黄色,有点像现代的黄酒。度数不高,敖浩喝了几碗,感觉不怎么样,便不再喝了。
  
  宴会的热闹是敖浩所不喜的,但又不能却了主人的面子,便与刘玄意攀谈起来:“听闻山东旱了,不知道消息属实否?”
  
  “应该是真的,我也没去看过,但最近从北方下来不少难民,家父依着四郎的法子,把这些人编进了工程的队伍,兴修水利。”刘玄意喝了一口酒回答道。
  
  “会天大旱,苦的都是百姓,难道山东的官府就没想点办法?”
  
  “哪里没想办法,听说都祈了好多回雨了,可这是天灾,人力所难抗也,老天不下雨,那些官员又能做什么?但愿我洪州不会受此灾劫。”刘玄意抬头望着屋顶,感叹道。
  
  “玄意兄糊涂啊,天灾固然可怕,但并非人力不可抗拒,祈雨这等鬼神之说,最是不可信,孰不知求神不如求己,若山东难民大量涌入本州,州里物资也会急剧减少,到时候事情的难办了,我族里新近仿制了几台水车,善从低处往高处运水,可解燃眉之急。”敖浩痛心疾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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